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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ava (妮娃娃)
2025-05-15 13:29:17黑心商卖烂防弹衣仍投标 王鸿薇吁修法遭工程会敷衍
联合报/ 记者屈彦辰/台北即时报导
警政署、移民署及台湾银行采购防弹衣与防弹头盔等安全配备,验收作业涉有重大违失,
监院通过纠正3机关。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今日表示,她去年曾针对“政府采购法”修法提
出“三振条款”,盼多次违规厂商永久停权,却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函覆“审慎评估
”。
王鸿薇说,警政署、移民署及台湾银行采购防弹衣与防弹头盔等安全配备,验收作业涉有
重大违失,遭监察院纠正。她去年曾踢爆全台警用防弹背心有瑕疵及相关得标厂商曾三度
被列为采购黑名单,也针对政府采购法修法提出“三振条款”,盼多次违规厂商永久停权
。
王鸿薇表示,对她的修法呼吁,工程会却函覆,针对多次遭停权的厂商,工程会正在审慎
评估,“主要考量是这些黑心厂商员工的生计与厂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令人质疑,
难道维护治安与国防的军警生命安全,不如这些黑心厂商员工的生计?违法违规者的权益
和生命安全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工程会难道还需要评估?
王鸿薇指出,前日监察院发布新闻稿指出,警政署、移民署及台湾银行分别于108年至112
年间采购并验收合格防弹衣样品后,发现许多不合理情事竟仍能通过验收,纠正3机关,
也要求国安局及国防部应检讨改善,同时更提到,调查期间会同工程会进行验收缺失之检
讨,并期许工程会持续精进相关作为。但现在针对黑名单厂商只要求不得于一定期间内(
1年至3年)参加采购案件之投标,或作为决标对象或分包厂商。
王鸿薇说明,只要了解采购就知道,黑心厂商在停权期间,可以用其他公司名义继续投标
,根本无法要求其退场,更无法有效制衡。因此我在去年也提出政府采购法第103条修法
,加重延长停权时间;对不订约者、验收不合格、不履行保固责任、延误履约期限(含)
二次以上者、三次以上者,永久不得参加投标或作为决标对象或分包厂商。
王鸿薇强调,她再次呼吁工程会,军警生命安全真的不能开玩笑,尽速通过采购修法,将
加重黑心厂商停权时间,甚至永久不得参加投标,才能让军警人员在执勤时,不用担心因
装备造成生命危险。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8741461
停权期间可以用其他公司名义投标,那应该也可以开一间新公司去投标吧
这种根本标案永动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