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男客迷恋深夜追到家 男艺术家2度遭尾随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5-05-10 10:33:54
1.媒体来源:
中时
2.记者署名:
简铭柱
3.完整新闻标题:
男客迷恋深夜追到家 男艺术家2度遭尾随偷拍吓坏报警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原是松山区某画廊的顾客,却因迷恋画家乙男(化名),竟在深夜骑
车尾随对方回家,还偷拍住处门牌及车辆,甚至二度跟踪骚扰,吓得乙男报警。台北地院
审理后,认定陈男犯《跟踪骚扰防制法》,判处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是乙男经营画廊的顾客,双方原本互动正常。未料2022年11月17日凌晨,
陈男得知乙男受伤后,虽送花及保健食品到画廊,却在当天深夜骑机车尾随乙男的车辆,
一路跟到大安区住处。
陈男不仅躲在骑楼窥视乙男与女性友人,还拿手机拍摄住处环境、门牌及乙男的车辆,停
留约15分钟才离开。更夸张的是,2天后的深夜,陈男又在光复南路发现乙男,竟悄悄步
行尾随,直到乙男返回车上拿东西时,当场撞见陈男站在车旁,他才匆忙离去。
陈男辩称,拍摄车辆是为了确认乙男所说的“订制画放在车厢”,拍摄住处则是“房仲职
业习惯”。但法官认为,若真要确认画作,大可请乙男直接拍照传送,何必深夜尾随偷拍
?且房仲看屋多在白天,陈男却选在半夜拍摄,明显不合常理。
更关键的是,乙男发现被跟踪后,曾传讯质问:“为什么要跟踪我?要我报警吗?”陈男
竟回:“今天确实是误会……我只是想确认晚上上课的人需要这么晚?”甚至还酸乙男“
很多女伴”、“不要认为自己有魅力”,对话内容全被当成证据。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陈男的行为已构成《跟踪骚扰防制法》中的“与性或性别有关”骚
扰,且两次跟踪行为具“反复性”,使乙男心生恐惧,影响日常生活,因此判刑2月,可
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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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10000031-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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