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ary27 (小龟)
2025-05-10 10:31:25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杜冠霖
3.完整新闻标题:
道交条例修法三读!伪造车牌最重罚7.2万 增3态样可没入车辆
4.完整新闻内文:
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立法院今(9日)三读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条文,若使用伪造、变造车
牌,加重处罚汽车所有人最高7.2万罚缓,若是伪变造他人车牌、肇事致人伤亡、伪造累
犯,则可直接没入车辆并销毁。
鉴于使用伪造车牌行驶违规案件增加,立法院今三读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
条条文,条文明定,提高拼装车未经核准领用牌照行驶,使用吊销、注销的车牌,以及车
牌借他车使用或使用他车车牌的罚锾,可处汽车所有人的罚锾,从现行3600元以上1.8万
元以下。三读修正后,提升至3600元以上3.6万元以下罚缓,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
而未领用牌照行驶、牌照吊扣期间行使、已领牌未悬挂或不依指定位置悬挂车牌、牌照经
吊销仍行驶、报废登记车辆行驶等行为,将直接对汽车所有人处最高额的罚锾3.6万元,
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其中,使用伪造、变造及蒙领车牌,将处汽车所有人最高额再加倍
罚锾7.2万元,并当场移置保管车辆。
三读条文也明定,若伪造变造他车车牌将可直接没入车辆,而其他伪造、变造及蒙领车牌
有肇事致人伤亡,或是10年内第2次违反规定,也可没入车辆。另外,为吓阻妃汽车所有
者的驾驶人驾驶未领用有效车牌车辆,而衍生后续道路违规、治安犯罪等行为,修法加入
并罚概念,若驾驶人明知车牌有问题仍行驶上陆,则处罚锾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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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09/2957737.htm
6.备注:
不知道实际运作有没有用
而且也要抓的到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