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滥用“帝王条款”! 台中妇人路口做伸

楼主: wilsonn (wisely)   2025-05-02 08:27:27
※ 引述《herewego (rage of dust)》之铭言:
: 滥用“帝王条款”! 台中妇人路口做伸展操 恶意阻挡公共汽车引发众怒
: 自由时报
: 2025/05/01 11:39
: https://i.imgur.com/tSsDzr3.jpeg
: 妇人(右二)在路口做伸展操,恶意阻挡公共汽车,引发其他路人(图右)侧目。(翻摄YouTub
: e)
: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台中市一名车主昨天(30日)行经台中市中区时,拍下一名妇人
: 故意在行人穿越道(斑马线)缓行踱步,甚至在路口做起伸展操,似乎是滥用行人“帝王条
: 款”,以及汽机车行经人行穿越道应礼让行人的交通法规,恶意阻挡公共汽车长达半分钟以上,
: 引发网友众怒,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指出,此妇人已经违反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可处500
: 元罚锾。
: 上述录影画面,被上传YouTube,画面见一位妇人,先是低头缓慢走在行人穿越道,公共汽车等
: 候让妇人先通过,不料,这位妇人却没有快步通过,反而是故意放慢脚步,甚至伸手平举扭
: 腰,在马路上做起伸展体操与平衡动作,其怪异行径也让其他路人侧目,拍摄这段影片的车
: 主,也不禁高呼“妳有毛病吗?快点走啦,公共汽车在等妳”,但这名妇人仍是无动于衷,还是
: 故意缓慢走过马路。
: 这名妇人的行径,也引发网友愤怒,抨击“应该修法,行人恶意走太慢、恶意停在斑马线上
: ,都应该开罚6千”、“这些人就是交通部的帝王条款养出来的”,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则说
: ,这位妇人穿越中区台湾大道与自由路口行人穿越道,但警方昨天并未接获报案。
: 一分局强调,妇人的行为,可能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第4款,“行人
: 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
: 通”,可处行人500元罚锾。
这样刻意浪费公众时间的行为甚至有可能导致新的交通事故发生(ex: 众多驾驶人不耐
烦从旁过去,导致新的意外),应该也依照道路上车辆从事危险驾驶行为相关法规对
行人处以重罚,而不是罚个 500 元了事:
1.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千元以上三万六千元以下罚锾
,并当场禁止其驾驶: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险方式驾车。
二、行车速度,超过规定之最高时速四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骤然变换车道
或其他不当方式,迫使他车让道。
或者我们可以判他服社会服务几个礼拜,让他用他自己多余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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