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展皓弃300万保金跑了!检怪“没送裁定书”法院杠:交保媒体都有报
三立
罗欣怡
在新竹县竹北开设健身房的健身教练叶展皓,去年与叶姓员工涉嫌虐打小姊弟,今年2月
法院裁定2人分以300万与1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无境管;没想到,叶展皓竟在3月28日
首次开庭前弃保潜逃。但却演变成院、检互踢皮球,检方认为法院没通知开接押庭以及交
保后也没收到裁定书,因此错失抗告时机;法院则回应,新竹地方法院则说交保当天有媒
体报导,另名被告准备程序时检察官阅卷也可得知。
叶展皓2月5日以3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但无境管,3月27日还有到派出所签到,但28日首
次召开准备程序,叶展皓未到庭才得知已逃亡。事件曝光后外界譁然,检、院昨日相继发
新闻稿,互踢皮球。
地检署表示,2月5日侦查终结并将叶展皓移审新竹地方法院,当日法院未通知检察官到庭
,亦未要求检察官表达意见,即迳行裁定300万元交保并附加限制住居及每日上午10时、
下午18时至竹北派出所报到。
3月19日法院通知公诉组检察官办理“另外2名”被告的准备程序;叶展皓的部分,则是在
3月28日始首次召开准备程序,但叶展皓未到庭,才知道他已经逃亡之事实,经检察官当
庭向法院表示,应对被告依法拘提、通缉等语。
地检署强调,就自侦查阶段即明确主张应对叶展皓声请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但法院于移
审当日迳行裁定释放被告,“既未通知本署检察官到庭表达意见,亦未将相关裁定送达”
,致本署无从行使抗告等合法救济,实感遗憾。
新竹地院则回应,移审后法官当庭谕知二名被告300万、100万元交保,均限制住居及定期
向派出所报到,并记明于笔录,此谕知羁押替代处分已对外“宣示”而生效。虽未另行将
笔录送达检察官,但当日即有媒体报导;且3月19日就另名叶姓被告进行准备程序,检察
官至迟于准备程序前,藉阅览卷证资料得知羁押替代处分,如有不服,自得依法提起准抗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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