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独/知名律师吕秋远爆有子女拒认领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4-21 14:25:15
※ 引述《lupefan4eva (LupeFan4Eva)》之铭言:
: 记者徐敏娟/综合报导
: 经常在脸书发文分析时事法律见解的知名律师吕秋远,也经常分享婚姻两性感情的观点,
: 建议女性要远离渣男,但吕秋远本人,却因为认领子女问题,被告上法院,不过吕秋远低
: 调表示,这是私事。
: 推 bruce511239: 台北地方法院113年度亲字第50号民事 111.246.128.103 04/21 13:37
在判决内容中,似乎有纳闷的地方
就被告姓名的记载,原文是写“吕秋‘走+袁’”(最后一个字批踢踢无法输入),而媒
体报导时则多是用“吕秋远”
对此感到好奇的是,在取名学上是有什么特别意味吗?而且造成辨识上的困难,不会觉得
一切没有问题吗?
而话说回来,遣词用字虽然极短、非一般惯例所见的
但其中提到:
“……原告自无再继续透过诉讼程序请求被告认领未成年子女之必要,惟经晓谕原告后仍
表示请求本院依法判决,但上开请求既欠缺权利保护必要,自难准许……”
究竟是有什么执念,非得要为这个没有“诉之利益”的诉讼打到底呢?
整个看来,讲得根本没头没尾的
旁观者大概会误认“吕律师是没担当的爸爸”,而既然已经完成认领程序,“没有利益保
护的必要”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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