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5-04-20 22:13:34※ 引述《astushi ()》之铭言:
: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接
: : 列
: :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要约谈才可以列为被告
: 讨论一下喔
: 本案假设call-in民众论述为真
: 此案为冒名连署,伪造文书
: 通常讯问对象是指因有足够证据而从犯罪嫌疑人改列为“被告”
: https://reurl.cc/EVjxlA
: 检察官将此民众与其老父列被告
: 1. 有何证据此二位被告是犯嫌?他二人在王定宇所提出之告诉中,是被冒用的人,那
不
: 就是被害人吗?怎么会变成被告?
: 2. 假设有其他人证说其老父为抄录名单之人员,仅因人证口供便可列老父为被告?且
其
: 子又有何证据与罪状被列为被告?
: 3. 若要将老父列为冒他人之名迳行抄录名册之犯案人,字迹比对了吗?生物证据呢?
: 刑事诉讼法的确可未经询问列被告,但通常在未有明确事证下可直接列被告?
: 有法律实务专家学者可帮忙补充 谢谢
没有了解法律的人可能会不清楚法律的细节
检察官把人叫过来谈,这个人只会有两种身分
一,被告
二,证人
以前还有灰色地带的关系人,现在应该不会用关系人了
证人和被告的区别是被告可以说谎,证人不可以,被告可以请律师陪同,证人不行
检察官把人抓过来问的时候通常会默认这个人是被告还是证人,开启不同的程序
不然问到一半要转成不同程序很麻烦
但是难免会默认是被告,问到一半发现其实是证人,前面问的还可以用
如果默认是证人,结果是被告,前面问的通通作废重来
我是检察官,如果心证觉得一半一半,通常会用被告程序来问
就好比妈妈嘴杀人案,检察官一开始也是以被告身分去询问老板
问到最后才发现人不是老板杀的,而是员工杀的
这个案例也没有任何证据
最后还有一件事情
以被告程序约谈和列为被告是两回事
以被告程序约谈是为了保障人权,检察官问完没事不会告你
列为被告是要在起诉书上面写我要告XXX什么罪,要上法院会坐牢的
: 以上,心怀善念,尽力而为
: 料
: : 。
: 马
: : 上
: : 台南市罢免案2/7送件
: : 2/27中选会公告台南市罢免需要补件
: : 同时公布有多少死亡连署
: : 3/1王定宇告发
: : https://i.imgur.com/mSG2v65.jpeg
: : 3/20检察官搜索国民党台南党部
: : 3/21羁押相关人
: : 3/21前几天检察官去查连署资料恨奇怪吗?
: 道
: : 有
: : 因为你时间序搞错了
: 结
: : 是
: : 所以不用去查???
: : 你上面也自己讲
: : 老父亲没有参加连署但是有连署书
: : 不就是被查出来就是抄名单
: 此
: : 人
: : 笨到被抓到是抄名单......
: : 我可以接受坏蛋当总统
: : 但是我不能接受笨蛋当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