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会可以弹劾检察官
美国很多州检察长都是民选的
但台湾检察官却可以为所欲为
不正讯问 无妨
录影消失 无妨
滥行羁押 无妨
无限抗告 无妨
交保逃逸 无妨
不当饮宴 无妨
很显然就是需要修法问责及限制权力
但在野党好像忘了自己是国会多数?
需要在立法殿堂解决的问题
竟然跟个路人一样在北检外抗议
当然民主国家抗议也是经常的啦!
但要不要先把集游恶法修掉?!
现在犬法官数不足以乱释宪了喔
这是民进党长期主张帮他实现一下啊!
(难道国民党还在幻想他重返执政会用到?那真的是没救了!!)
搞到自己违法要被送办真的是笑死
倒阁有个屁用,选赢照样不理你
有没有蓝白忘记自己是国会多数可以修法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