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ulden (bulden)
2025-04-18 10:49:38※ 引述《drea (星空下的背影于1月13日举)》之铭言:
: ※ 引述《peter080808 (peter)》之铭言:
: : 花莲送出去就是有罪了
: : 问题是他们文件没送出去
: : 要怎么判她们伪造文书?
: : 搞不好这这些文件都被烧掉了
: : 又不是那些白痴自己送出去当证据
: 不只伪造文书罪吧,还要加今年蓝白修法的选罢法第98条-2
: 第 98-2 条
: 利用他人个人资料,未经同意伪造、假冒提议或连署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 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 如果确定死亡连署是抄名册的话,那一罪一罚恐怕10年以上跑不掉喔
: 难怪之前有蓝白草的妈妈哭的那么伤心,妈妈才是明白人呀
划什么坡!
你要证明伪造文书事证,你要先证明特定人对特定文书进行变造事实!
当年韩国瑜的罢免连署时,也是一千多份,反罢的也去告丫,你要不要去看看最绿的雄检
怎么说的?
https://reurl.cc/OYMpKv
高雄地检署检察官不起诉书的原话:“于收集连署过程中,并未有户役政系统等方式供查
核比对身分证字号,自亦难期待得以发觉有连署者于提议前已死亡之情事,是被告等人尚
难绳以行使伪造私文书罪责”;白话文意思就是:“罢免团体没有方式、也没有能力查核
连署人的资格”。
结果你现在北检是怀疑就直接羁押喔!
北检是可以怀疑就直接冲在野党巿党部,直接押回喔!
你要不要先证明这些连署书是谁签的,再来押人。
现在北检就是在扩张自己羁押的权力,而且是施行在野党身上。
林沛祥的连署书,也有一百多份疑似同一个人的笔迹连署。
也有人去告了,为什么检方没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