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4万陆配及二代全面限期补缴“丧失原籍”

楼主: evaras (牛排)   2025-04-08 21:57:54
※ 引述《LoveMakeLove (台湾加油!)》之铭言:
: 1.媒体来源:中国时报 ChinaTimes
: 2.记者署名:戴志扬
: 3.完整新闻标题:14万陆配及二代全面限期补缴“丧失原籍”证明 否则恐遭除户
: 4.完整新闻内文:
: 14:48 2025/04/08
: 令人质疑的是,不少陆配在20至30年前申请身份证的时候,就已经附过丧失原籍证明,现
: 在已拥有我国国民,并非依亲居留或长期居留,但却还是遭到要求提出证明。
: 此外,还有不少在93年修法前,台商语陆配在大陆所生子女,事后回到台湾入我国籍的民
: 众,也都纷纷收到此通知信函,作法已矫枉过正。
: 但移民署澄清,目前已获准在台定居的陆配约14万余人,仅有部分在台定居对象尚未缴附
: 丧失原籍证明,可能是过去因疫情或是其他因素未能返回大陆办理。
: 移民署强调,一切均是在法律规范下依法行政作为;对于在台湾长住久安、安居乐业、奉
: 公守法、认同中华民国的陆籍身分者,若有文件申请的实质上困难,政府绝对依法保障权
: 益,不需过度担心。
其实不用反应这么大
下面网址是移民署
大陆配偶团聚至初设户籍登记流程表
https://tinyurl.com/2t39hda5
(上述为103年版本)
其中可以见到本来大陆配偶要在台湾设籍
本来就要提供 丧失原籍证明(得具结3个月内补正)
https://i.imgur.com/KdwEwig.png
意思是在台湾拥有户籍3个月以上的大陆配偶
本来就依法提供过丧失原籍证明了
怎么可能现在还要再提供一次呢
移民局怎么可能渎职当时不依法处理
让大陆配偶没提供文件,而设籍并拥有三个月以上
已提供的文件相信移民局也有好好保管并建档
不可能没办法检索出谁没缴谁有缴,而全面寄信催补
更不可能在当初修法时,没考虑过修法前设籍的状况
并在这十年来完全不想办法补正
我们的移民局乃至政府若有依法行政好好做事
相信目前尚未缴交丧失原籍证明文件的
一定是这三月来刚设籍且具结并未补正的大陆配偶
这种状况一定是依法要求补上的,没毛病的
大家反应不要这么大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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