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违政治献金法 监院:故意申报不实

楼主: jun707 (immortal)   2025-03-20 03:22:20
: 问了一下小帮手
: https://i.imgur.com/7ZDHJTT.jpeg
: 结论就是柯参选时不具公职身分
: 不在监察院的纠举职权内
: 看不太懂监察院凭什么对于贩售周边物跟演唱会有意见
政治献金法明文规定受理政治献金申报之机关为监察院,所以认定是否为当然是它的职责。政治献金法也有规范拟参选人,不限于有公职身份人员。这个职责不是纠举权。除非你要打释宪说这属于行政权法律违宪,在这之前监察院只是依法行政。
: 还是我们的监察院这时候忽然凌驾宪法了?
同上
: 退一步说吧 你要用政治献金法办
: 也要先让检调调查并确认犯行
: 监察权可以直接僭越司法权?
: 看起来跟没打行政法庭就判定容积率违法有87%像耶
政治献金法里面有提到罚锾。罚锾属于行政法的处罚,不是刑事案件,本来就不需要经过法院认定。就像是警察开违停罚单,也不需要经过法院认定事实。反而是被处罚的人如果不服,可以上法院救济,请法院判决该处罚无效。法院是事后救济程序,不是行政机关处罚前要事先请示的机关。这是宪政常识。
另外虽然检察官是司法官,但是却属于行政院法务部。所以其实是属于行政权不是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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