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美日等国不满…效期14天以上禁标鲜乳 恐转弯
联合报/ 记者
李柏澔
外国进口长效牛乳却可标示为“鲜奶”,引发酪农业者不满,行政院上月指示,保存期限
十四天以下才能标示鲜乳,然而近日却传出美日等国对于修法感到不满,食药署态度恐“
大转弯”。为此,行政院食安办公室今天将邀集相关部会、产业代表和乳品加工业者等共
同讨论。
农业部畜牧司长李宜谦表示,农业部的立场一直都与产业一致,认为在一定的制程与期间
之内的乳品才能有鲜字,至于制程与期间的规范,尊重卫福部专业的评估及规定依据。
卫福部食药署去年六月预告“保存期限卅天以上的乳品标示为长效鲜乳”,该草案预定今
年七月生效,但可标示“鲜”字,引发酪农强烈不满,忧心国产鲜乳失去竞争力。行政院
上个月定调,保存期限十四天内才能标示鲜乳。
中华民国乳业协会秘书长方清泉表示,根据国内规范,鲜乳标准适用于以生乳为原料,经
加温杀菌包装后冷藏供饮用的乳汁,不过杀菌温度、包装、冷藏等没有明确规范和定义,
因此进口的延长效期乳等并没有违反台湾的鲜乳规范,显见台湾的规范是有模糊空间的。
方清泉说,行政院下指示十四天以上不能标示鲜乳,这在公平竞争原则下确实存在贸易障
碍,乐见政府重新规画清楚,让国内鲜乳和进口乳能够区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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