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nniea (Steve)
2025-03-14 07:53:57校园霸凌事件!小学生暴怒“不要再碰我” 殴打同学判赔5万元
05:20 2025/03/14
中时新闻网 简铭柱
新竹市某国小发生校园霸凌事件,大雄(化名)因不慎触碰同学阿福(化名)的衣服,竟遭
阿福殴打,导致脸部及颈部受伤,甚至出现情绪障碍。大雄父母不满校方处理不力,愤而提
告求偿20万元。新竹地院审理后,判决阿福及其父母应连带赔偿大雄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
根据判决书指出,大雄与阿福为同班同学,双方自111年起就读于新竹市某国小。阿福在校
期间多次对大雄及其他同学进行霸凌,校方虽接获家长反映,却未积极处理。113年4月18日
下课时间,大雄与同学在走廊嬉戏时,不慎触碰到阿福的衣服,阿福竟因此暴怒“不要再碰
我了”,徒手殴打大雄的头部及颈部,甚至掐住大雄脖子,导致大雄脸部挫伤、颈部掐伤,
事后更出现情绪不稳等心理创伤。
大雄父母指控,阿福的霸凌行为已对大雄造成严重身心伤害,不仅需花费大量时间陪伴就医
,更让全家承受极大压力。因此,大雄父母依《民法》侵权行为规定,向阿福及其父母求偿
精神慰抚金20万元。
对此,阿福及其父母辩称,当时大雄多次触碰阿福胸部,阿福为保护自己才反推大雄,并非
故意伤害。此外,阿福父母主张大雄对损害发生也有过失,请求法院酌减赔偿金额。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福确实对大雄实施肢体暴力,导致大雄受伤,已构成不法侵害身体权。
虽然阿福辩称是自卫行为,但法院根据校方提供的冲突事件纪录及大雄伤势照片,认定阿福
的行为已超出合理自卫范围,且大雄是否对阿福有性骚扰行为尚无确切证据,因此不适用过
失相抵原则。
此外,阿福为未满18岁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未能证明已尽监督责任
,应与阿福连带负赔偿责任。
法院审酌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及事件情节后,判决阿福及其父母应连带赔偿大雄5万元
。可上诉。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31400001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