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羊肉抽验近半数掺猪肉! 消基会吁食药署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5-02-11 17:11:07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林志怡
3.完整新闻标题:
羊肉抽验近半数掺猪肉! 消基会吁食药署加强查核
4.完整新闻内文:
冬季吃羊肉炉进补,小心吃到的是猪不是羊。消基会针对16件羊肉样品进行检验,其中7件
测得猪肉成分,包括5件包装样品、2件散装样品,且包装样品有3件未依规定标示猪肉成分
,现行法规则未要求散装商品标示成分,但消费者从“品名”无从得知是否含有猪肉成分,
法律上存在漏洞。
消基会于去年10月间,于双北传统市场、连锁火锅店及网络电商平台等,购买10件包装、6
件散装羊肉片或羊肉卷,针对标示与产品成分进行检验。
消基会检验长凌永健说,10件包装产品中,有3件未标示重量或负责厂商名称资讯,1件未标
示成分,都不符合“食安法”相关标示规定;猪肉含量检验方面,包装产品有5件验出猪肉
成分,但仅2件标示含有猪肉或猪肉蛋白,其余3件恐不符合规定。
散装样品方面,依据“散装食品标示规定”,商品需标示品名与原产地,但现场烘焙或调理
者不在规定范围内,这次消基会检验的6项散装样品中,有3项为现场调理,不需标示产地,
另3项须标示产地的样品,都有依规定标示;另散装产品中,2件验出猪肉成分,但法规并未
要求标示。
消基会秘书长陈雅萍则说,现行法规对于散装食品标示相当松散,仅要求标示产地,而虽“
食安法”规范,未依规定进行商品标示,可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严重者歇业或
停业,但目前主管机关通常仅处以最低金额罚款,执法力度不足。
陈雅萍也提到,业者贩售品名为“羊肉”的商品,却掺入猪肉而未标示,可能涉及“食安法
”所规范的“标示、宣传或广告有不实或易生误解之情形”或“搀伪或假冒”,除罚锾之外
,后者还可处以刑责。
消基会董事长邓惟中则呼吁,消费者务必详阅成分标示中的添加物,而虽目前“食安法”对
于掺伪假冒订有罚则,但违规情况仍相当常见,食药署应采取定期、不定期查核,并对厂商
加强宣导,也希望肉品相关协会协助自律,让肉品市场更值得消费者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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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我们相信业者会自律
蓝白砍预算 没有人力检验
猪肉伪装羊肉我可以
但不是扛中保台的莱猪
我觉得这样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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