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大S小孩监护权 将自动归汪小菲 而非娘家

楼主: lats (累死)   2025-02-04 09:00:45
※ 引述《YRanger (Y骑士)》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LkHmdEYBb/ Morgane Hu
: 最近荷兰本地有爆发流感的迹象,和同学们聊起大S重症骤逝的新闻。同学很震惊按照台
: 湾法律,“系统默认”已离婚的生父将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两个孩子的监护权。
: 我说,是的,充满父权偏见的法律,还存在在台湾。
吴忆桦事件正好打脸你说的父权偏见,
吴忆桦是判给巴西的奶奶,
虽然我私心希望他能留在台湾的叔叔家。
台湾的亲权顺位是:
1.直系尊亲属(父、母)
2.上述都死亡时,直系尊亲属(祖父、母,或再往上曾祖父、母,不分内外祖,顺序相同)
3.上述都死亡时,旁系尊亲属(叔、伯、姑、姨、舅,一样不分男方女方,顺序相同)
如果你想打破这个监护权的顺序,就要打监护官司,
而且你还必须提出对方犯法或生活不能自理的证据,才可能打破这个顺序
很遗憾,台湾的吴火眼根本没法证明吴忆桦的外祖母不适合监护,
所以依亲权顺序,最后吴忆桦只能离开台湾去巴西当个巴西8+9了
不要动不动就把女权举高高批台湾是父权,台湾已经很平等了
不是每个国家都会让甲甲结婚的。台湾都快变成女权国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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