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20岁男大生助“韩国瑜”诈骗领赃款 千

楼主: landy924 (Landy)   2025-01-27 21:35:47
1.媒体来源:
ETtoday新闻云
2.记者署名:
黄宥宁
3.完整新闻标题:
20岁男大生助“韩国瑜”诈骗领赃款 千元报酬换1年牢狱!
4.完整新闻内文:
北市一名赵姓男大生加入以“韩国瑜”、“Lee sin”为暱称的诈团,假藉交友与借款周
转为名,设局欺骗卢姓被害人,诱使其汇款1万元至指定帐户。赵男随后取得“韩国瑜”
提供的提款卡,将款项提领后转交同伙,并获得1000元酬劳,士林地院审结,依三人以上
共同诈欺取财罪,判处赵男有期徒刑1年。
2024年4月10日,20岁的赵男与真实姓名年籍不详、通讯软件Telegram暱称“韩国瑜”、
“Lee sin”等成年人,以假交友、借款周转等名义诈骗卢民,卢民同年5月7日将1万元汇
入邮局帐号,赵男再从Telegram暱称“韩国瑜”取得提款卡,依指示前往提领,再将提领
的钱交给“韩国瑜”,以此方式收受、移转诈欺赃款而制造金流断点。
法院审理时,赵男顺利与卢民达成和解,法官认赵男参与诈骗并协助掩饰赃款流向,对追
查正犯造成阻碍,其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财产法益,尽管赵男并非诈骗集团的核心人物,
且在庭审中坦承犯行,但诈骗手法层出不穷,执法人员面对愈加复杂的诈骗手段,难以有
效追查。
审理期间,赵男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赔偿5800元。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所得原应予以没收
,但法官考量赵男已赔偿被害人损失,且经济状况不佳,最终决定不再追加没收,显现法
律人性化的一面。
士林地院审结,依3人以上共同诈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令人唏嘘的是,赵男在整起
案件中仅获得1000元报酬,却付出牢狱代价,堪称“得不偿失”的教训。
法界人士指出,诈骗案件虽看似“赚钱快”,但一旦被捕,代价往往极为高昂,尤其诈骗
集团往往让下层成员承担主要风险,反成为司法追责的重点对象,切勿因一时贪念毁掉前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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