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犬法官释宪 说要最严重之罪犯才能判死刑
然而今天却让一个死刑犯死了
法务部说
本案犯人黄麟凯 所犯强制性交+故意杀人之结合犯
符合宪判字第8号判决所称之最严重之犯罪
所以是强制性交+故意杀人就是最严重之犯罪吗
可是不久前不是白玫瑰追思
被害女教师丈夫张介能哽咽说,凶手五度判死,更四审改判无期徒刑,在大法官废死释宪
出炉后不到两周,最高法院称被告所犯非最严重之罪而判处无期徒刑定谳,他想问“什么
才叫最严重之罪”?师铎奖女师丈夫哭问“什么才叫最严重之罪”
一样有强制性交 和故意杀人
为何 那一个却不是最严重之罪
现在 最严重之罪是谁定义 谁说了算
还是 党说是就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