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记者 林雅婷 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高雄邻居拿平板诱3女童趁机性侵 被抓包下跪求父“愿娶她”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曾姓男子自2014年到2017年间拿手机、平板或零食当诱饵,诱骗自己社区邻居的3名
女童,对她们伸出狼抓性侵得逞,直到其中一名女童升高年级上健康课时,才惊觉这样的
行为是被性侵,向师长举报。而曾男面对家长质问,他自知理亏下跪道歉,还表示“愿意
娶她”。案经法院审理,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曾男徒刑8年。
据判决指出,曾男知道社区的女童小美出身单亲家庭且父亲忙于工作,因此主动在社区中
庭搭讪小美,曾男为了降低对方警戒心,拿出平板、手机给她玩,并利用女童信任趁机诱
骗女童到社区顶楼等处对她性侵。夸张的是,曾男知道小美还有一起玩耍的好姊妹,竟把
色心动到她们身上,于是拿一点小钱给小美,教唆她的好姊妹一起来玩手机、吃零食。而
曾男与小美的姊妹淘混熟后,趁机在楼梯间、房间内连续侵犯3女童多次,期间长达4年之
久。
直到其中一名女童升上高年级后,上了健康课才惊觉自己被性侵,鼓起勇气向老师报告,
老师得知后立刻报警,检警循线查出还有2名女童也受害。该名女童的父亲得知后相当愤
怒,并当面质问是否欺负自己女儿,曾男自知理亏,当场下跪认错,哀求说“愿意一个月
拿出3000元弥补损失”,甚至愿意把女童娶回家弥补过错。父亲不接受,坚持提告。
案经法院审理,曾男否认涉案,还怒控警方制作笔录时没有全程录音录影,无法作为证据
;不过法官当庭勘验侦查光盘时认为,曾男在笔录制作完成后并没有提出异议也签名了,
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而法官根据相关事证,认定曾男多次侵犯及猥亵3名女童,依对未
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等罪判刑8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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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娶三小 真的恶男
判决书:https://reurl.cc/Q5mY6o
带A女、C女至高雄市○○区○○路000号“山顶国小”附近废弃屋(下称系争废弃屋)内
,未违反A女、C女之意愿,以其性器进入A女性器,再以手抚摸C女之胸部、外阴部,分别
对A女、C女为性交、猥亵行为各1次得逞。
...
B女国中开始与男性交往,最多只能与对方牵手和拥抱,而当对方索取亲吻甚至进一步关
系时,B女就会感到恶心,会想起案件时口部之触感,听到性相关话题时会有受性侵害之
记忆闪现。
...
当被告抚摸C女时,C女觉得不舒服,因为自己之身体不应该随便被陌生人摸,但A女在旁
安抚,事后还能得到金钱,增加了C女之自我合理性,甚至帮被告口交,叫被告老公,C女
也不觉得有遇到性暴力。嗣被告欲将其性器放入C女时,C女担心怀孕而大哭,创伤因此形
成。C女当时感觉极度恐惧与反感,此为C女至今最受伤之经验
...
A女为轻度智能不足
...
被告于本件事发后,曾唆使A女以找同学玩之讹词,欺骗A父让A女外出与被告会面,复以
通话当日为限,要求A女提供高达50张之洗澡照片或录影画面。
...
A父并转述A女称看到被告很讨厌,不愿来开庭,公诉检察官则谓A女等3人遭被告性侵时仅
为7至9岁,被告否认犯行,毫无悔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