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无人拉面店板娘超猛!“骂客人”挨告2次全不起诉 官司战大获全胜
2025-01-07 12:10
三立记者陈佳铃/台中报导
台中市南屯区一家无人拉面店,去年六月有网友在Dcard发文,指东西好吃、自助吧也干净
,但老板娘会用监视器检讨顾客,倒厨余还会被公开长相在社群公审等,顾客若想下架贴文
则要酌收100元浪费食材费引发争议。其中有客人被陈姓老板娘注记“出社会后穷死饿死”
,感觉受到侮辱,对陈提告妨害名誉;检察官认为,陈的留言属于诅咒及情绪性用语,不属
于诽谤性言论,近日予以不起诉处份。老板娘的争议作风一共遭到两名顾客提告,另一起经
查询的结果也是不起诉处分,可说是大获全胜。
老板娘特殊的经营方式,当时在网络上引起一阵讨论,只要没吃完、浪费食材者全会被从监
视器截图PO网公审。其中1名林姓消费者因用餐后将没吃完的食材倒进厨余桶,5天后被陈在
脸书社群上PO出影像,并留言“没戴眼镜的,最后一张都是你倒的,希望你出社会后穷死饿
死”等语,认为老板娘涉犯公然侮辱罪嫌。不过检察官认为,林姓消费者确实在当天把没吃
完的食材倒进厨余桶,陈姓老板娘说这是她PO网的起因,尚非无据;检察官认为,陈的留言
属于诅咒及情绪性用语,就算告诉人因此心生不悦,也没有其他证据足认陈有妨害名誉犯行
,陈姓老板娘的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
老板娘因“强悍”作风的行为挨告还不只这一起,根据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去年6月13日22
时许,范姓男子前往自助拉面店用餐,因用餐规定认知不同,而与被告发生口角,范男离去
后浏览社群网站Instagram,发现老板娘于同日以该店官方帐号将范男当日在店内用餐之画
面张贴于该店官方网站上,并留言“脏东西”、“长得很难看”、“臭嘴巴”等语辱骂告诉
人,范男发现后认为老板娘涉有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嫌提告。不过双方在开庭后
,范男当庭撤告,检察官于不起诉处分书中载明,“按告诉乃论之罪,其告诉已经撤回者,
应为不起诉之处分”。两起挨告纠纷均已不起诉处分,老板娘可说是开战消费者可说是“大
获全胜。”
这家拉面店的“不准浪费”做法,掀起网友讨论已有一段时间。发负评的消费者认为,店家
会用监视器盯客人吃面,甚至把倒厨余的人,以截图方式公开在社群平台,用餐体验非常不
舒服。
不过也有人表态力挺,在社群及Google评论留言支持,“自己能吃多少不知道吗?吃不完还
不觉得浪费,时代变了吗”、“帮拉面店补血,那些奇葩奥客,还有不懂事跟没素质的瞎闹
”、“有空一定光顾,不浪费食材”、“老板娘坚持住啊!没有做错事”。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59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