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受托私运近1公斤大麻包裹 越南移工遭乔

楼主: zxcxxx (进击の暖男)   2025-01-03 11:20:12
受托私运近1公斤大麻包裹 越南移工遭乔装快递员警逮捕判9年
2025-01-02 22:25 联合报/ 记者邵心杰/台南即时报导毒品
越南籍陈姓移工去年8月间受国外友人之托,自泰国将内含10包、净重987多公克大麻包裹,
经国际快捷邮包运私运入台,经警方及关务署人员查验后发现,9月2日乔装快递人员通知他
领取包裹时查获,台南地院认他共同犯运输第二级毒品罪处9年,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
境。
他犯后于警询、侦讯以及准备程序中均否认犯行,迄审理程序中才坦认犯行。并有财政部关
务署台北关扣押货物收据及搜索笔录、高雄市立凯旋医院及调查局滥用药物成品检验鉴定书
、现场蒐证照片及密录器影像截图等相关证物佐证,事证明确。
合议庭认为,陈所犯之罪,最轻法定刑度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说相当严峻。惟考量包裹
虽已私运进入我国,但于关务即遭拦检,对于社会所生危害尚属有限,犯罪情状相对轻微。
且陈于侦查中否认犯行,致无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中减轻规定适用,但于审理期日终知己错,
愿意承认犯罪接受刑罚,除具悔意外,也对于司法资源有节约作用。
合议庭表示,陈为外籍移工,仅高中肄业,年纪甚轻,前无任何刑事犯罪纪录,经综合考量
一切情状,认为如迳量处陈最轻法定刑度,实有过苛情形,应依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其刑责
,以符合罪刑相当原则。
合议庭审酌,陈明知毒品为我国严禁管制物品,竟因国外友人之托,而同意以自己为收件人
收受该包裹,幸经关务即时拦截成功,未致社会承受毒品泛滥之灾。陈法治观念明显有误,
行为不该。且包裹夹藏毒品数量甚多,并非供己施用,不宜量处过轻之刑,认他共同犯运输
第二级毒品罪处9年。
同时,陈于审理期日也表示希望早日服刑完毕返回越南,并宣告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
驱逐出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465304#goog_rewar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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