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蹄
刚刚在D卡看到这篇
原文大意就是
在2024/7月时,有人在Dcard发一篇关于加热菸的文章,有人留言“好奇”加热菸是从哪而
来?从何开始流行?哪里有贩卖?
当事人回复了他的留言“有需要可以私讯”
就收到卫生局的公文,认为当事人有“意图”贩卖加热菸
当事人说,他只是知道韩国合法在韩国可以买
他自己是没有囤货,也没有贩卖
交涉结果
最后她被裁罚20万
https://bit.ly/3DGbepW
先不管那个人到底为啥留这种言
卫生局可以这样毫无证据就直接罚人20万==?
我怎么记得出轨之类的了不起也才赔30万50万
还要打很久的官司
卫生局连证据都没有
直接说 觉得你有贩卖意图 就可以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