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院裁定羁押

楼主: s505015 (s505015)   2025-01-02 23:47:25
台北地方法院给出的理由摘要:
一、被告四人均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且
被告四人所犯均为最轻本期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并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证据
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是被告四人均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第一、二、三款
之羁押原因。
这条很有问题吧
那以后大家不用交保了
每个人都事实足认为逃亡之虞
也都有事实足认为烟灭勾结共犯
那以后你们法官最好也都相同标准啊
不要一下又可以一下又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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