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北检如何证明excel表不是自己做的?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2-29 20:21:26
※ 引述《CPer (CPer)》之铭言:
: 刚刚看到说北检起诉的最关键证据excel表
: 却自白说无从查证excel制作人是谁
: 都不知道谁做的 到底要怎么起诉啊?
先说一点现实,在正常情况下:
https://i.imgur.com/yeySLfl.png
一般上会有“作者”一栏,得认出档案持有人
而如今台北地检署这样一说,岂不是贻笑大方?还是说该电脑本身也会去识别化,像下列
截图(红框处)一样无从得知作者?
https://i.imgur.com/4kf0hDE.png
(顺带一提,“作者”栏目可以被编辑,因此电磁档案被任意更动的可能性,恐怕无法完
全被排除)
不管怎样,真要“连连看”的话
逻辑应变能力要很发达,且不能让对造有任何反驳心证之空间,可是按照地检署目前的作
为来看,显然的已经与“初衷”相去甚远了...
: 那反过来说随身碟也经过北检之手
: 那要如何证明excel表不是北检做的
: 是不是要先羁押北检防止北检串供?
先决条件在于,要证明北检(严格来讲,端股检察官全员)确实有不当言行
但就算真有“取得供证不实”之事,感觉上不会轮到刑事方面赓续侦办、管理,相反的将
直接送惩戒法院处置
这一切应轮不著局外人来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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