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联合
2.记者署名:
林保光
3.完整新闻标题:
国中男女校园做害羞事 女身分曝光求偿“这原因”败诉
4.完整新闻内文:
高雄某国中男女学生情窦初开,学长要学妹传猥亵影像供他观赏,引发校园性平事件;学
长向同学吐露学妹身分,学妹提侵权损害赔偿30万元。高雄地院民庭以学长仅点头认可,
未主动泄漏学妹身分,判学妹败诉。
判决指出,这名国中男生与学妹交往,2年前双方在网络聊天,男生要学妹传猥亵影像,
学妹传给遮掩脸部的照片,多日后2人趁学校放学,进女厕发生口交性关系。少家法院认
定男生涉引诱少年制造猥亵电子讯号制造罪。
学妹得悉学校调查性平案期间,学长向同学说出她的身分,令她遭受同侪非议,名誉权受
损致身心受创,家长打民事官司,对这名男生求偿30万元。男生家长主张,性平调查事件
内容,小孩虽曾向他人提及性平事件,但不是他透漏女生身分,无法证明与女生的名誉损
害有因果关系。
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男生要求女生传裸漏照片,并获默示同意,仅是一般社交互动,与
他人聊天中被问及这件事,仅点头说是性平事件当事人,未主动揭漏学妹身分及内容,加
上无证据显示男生主动泄漏女生身分,判女生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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