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台中男提供帐户供诈团使用 被判赔被害人1

楼主: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24-12-27 18:33:44
民事赔偿,如果对方名下没财产
拿那个债权证明是有用喔?
真的应该推动修法 这种刑事犯罪造成的损失
万一对方没钱赔,应该判强制工作来抵债
如果故意在社会不工作,那就关去监狱做
不然对方摆烂不还也还真的没办法处理
可惜现代社会没有奴隶制度而且重视人权
不然这种应该打为奴隶阶级来还债
甚至应该送去嘎腰子才是
人渣最后的价值大概就是器官还可能值钱吧?
※ 引述《yukihira (△_△▲)》之铭言:
: 台中男提供帐户供诈团使用 被判赔被害人1785万元
: 联合报/ 记者 简慧珍/彰化即时报导
: 台中市张姓男子提供4个帐户给不详男子,沦为诈骗汇款帐户,林姓妇女不甘被骗损失,
: 提告请求赔偿1785万元并担供担保声请宣告假执行。彰化地方法院侦结,依涉犯防制洗钱
: 法判处张男有期徒刑6月,赔偿林妇1785万元。可上诉。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45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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