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gcti (版主请投我一票!)》之铭言:
: 不然诈骗怎么层出不穷
: 车手拿到钱之后 就用其他方法洗出去
: 你抓到上游 上游一样说
: 你要抓到车手在什么时候 在哪 拿钱给我
: 不然没有证据
没有车手交钱的证据,是要怎么证明这个“诈骗的上游”是罪犯?
1.“上游”参与诈骗的谋画、指挥
2.“上游”有大量的不明财产 (并适用财产来源不明罪)
3.无法定罪
: 然后小草一方面说政府防诈不利
: 另外一方面又说 没有证据要放师父出来
: 诈骗拿到钱 洗进另外一个人的帐户
: 再赚到第三方变成点数或虚拟币
: 再洗到国外
: 现在只有提供银行帐户用帮助犯起诉
: 但是主犯每天吃香喝辣 要你拿出证据证明
: 钱到我身上 否则就是押人取供
就目前的结果来看,1;33[m“押人”合理与否,社会自有公论
But,
看着 imB 诈骗案、大麻邮包案、鸡蛋进口案.....,很难没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