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瀞莹、陈智菡等4人恐转被告!利用“折扣码”发送小物

楼主: DDRMIX (约翰.史密斯)   2024-12-18 18:19:04
很简单
柯文哲=木可
政治献金给柯→柯汇给木可 所以木可里面的钱=政治献金
木可赚的东西分润给这4人=政治献金拿去私人用途
这样是有可能违法的
除非他们主张自己不知道违法+检察官和法官相不相信
※ 引述《turbomons (Τ/taʊ/)》之铭言:
: 我是不知道民众党是否有订定相关机制
: 不过这类电子商务系统
: 可以只是方便统计做为绩效考核参考用
: 实际上可以是没有额外的金钱奖励
: 当然也可以做为合法的人事支出费用依据
: 理由是根据政治献金法
: 政治献金是可以作为人事费用支出使用的
: 因此学姐等人并不存在违反政治献金法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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