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中央社
2.记者署名:苏木春
3.完整新闻标题:假检警诈台中妇7300万元 主嫌一审判6年6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彭姓男子组成诈骗集团,以假检警诈骗台中叶姓妇人涉洗钱,叶妇陆续交付现金并以房产
借贷,交付逾新台币7300万元,事后叶妇发现受骗提告,法院一审判彭男6年6月徒刑,可
上诉。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退休独居的70多岁叶姓妇人,于民国111年
11月间,接获诈骗集团电话,以假检警诈术方式,假冒检察官称她涉犯洗钱防制法为由,
需调查存款金流外,并要求监管名下所有现金。
叶妇在未经查证下,经诈团指示多次提领现金、金条等财物至指定处所交付,直至近4700
万现金存款均被掏空后,诈团转而盯上她名下7间房产,透过诈团成员居中牵线,将叶妇
名下7处不动产质押借贷2600万元,借贷所得均上缴诈团。
直至112年5月间,叶妇才得知遭诈骗向警方报案,但积蓄加上借款共损失逾7300万元。全
案经警方报请新北地检署指挥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林口分局及台中第四警分局侦办,
将诈骗集团主嫌彭男与成员等9人送办。
办案人员查出,诈团发现叶妇不熟手机操作,对外联系均透过家中电话,当接获假检警来
电时,她惊慌失措无从判断真伪,且诈团以保密协定为由,阻断她向外求助管道。
彭男所属的诈骗集团除被害人叶妇,还诈骗吴姓、陈姓等被害人,经警方侦办后依诈欺、
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条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检署,经检方侦办后起诉,新北地方法院日
前一审判彭男6年6月徒刑,并科罚金55万元,可上诉。(编辑:谢雅竹)1131212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12120071.aspx
6.备注:
财损7300万 判6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