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头人)》之铭言:
: [新闻] 翁晓玲惊呼“大陆人不是中华民国人吗?” 要大法官被提名人多查论文
: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 立法院会今(11日)续审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轮到被提名人何赖杰、陈运财、王碧芳答询
: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询问时提到,“中配”前南投县议员史雪燕遭内政部撤销公职,翁质疑
: “大陆人是外国人吗?”陈运财回应,他们应该没有中华民国国籍,此时翁晓玲惊呼,中华
: 民国国籍法是采血统主义,大陆地区人民的祖先、爸妈就是中华民国国民,怎么会没有中华
: 民国国籍?“大陆地区是外国人吗?我们中华民国有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吗?”语毕
: ,翁也要求陈运财针对中华民国宪法部分,要再多去查一些论文。
现在大法官候选人连中华民国的法律是怎么写的都不知道也太扯了吧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 11 条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其实无关啥血统主义
依据宪法,我国就是认为大陆地区依然是中华民国的法定领土
换言之就是中共政权是非法占据中华民国大陆地区的叛乱团体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一 章 总则
第 1 条
国家统一前,为确保台湾地区安全与民众福祉,规范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之往来,并
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未规定者,适用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
第 2 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这很明显了吧
依照这法律,大陆地区人民就是中华民国人民
台湾与大陆的差别只在户籍所在地
中共都不承认中华民国依旧存在了
智障民进党政府与大法官候选人竟然承认中共是合法政权根本是在胡搞瞎搞
应该先吃这条才对
《中华民国刑法》
第 100 条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而以强暴或胁迫着手实
行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谋者,处无期徒刑。
预备犯前项之罪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