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x0406 (LeGOATKingJames)》之铭言:
: 这次释宪把死刑门槛提高
: 像情节最严重 排除非直接故意 合议一致决 等等
: 如果有机会再释宪一次 推翻现在的见解
: 把死刑门槛改回来 就可以执行了吧
: 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相信是没有用处的
毕竟除非未来大法官合议庭同意再次受理,并“于指定范围内变更解释文、判决”,否则
理论上不倾听民瘼的都不会觉得痛...
而目前大法官只有八人,先不说组成条件的问题
于《宪法诉讼法》尚未修订前,纵使符合相当得受理的要素后,还是可以任意在言辞辩论
前排期,之后才受限须于三个月内(必要时加两个月)判决
但如果不受理,则只需要三人审查庭便可否决权利。
这些种种看起来,感觉没有什么,但要使标准获得变更,还需经过一番努力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