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林意筑
3.完整标题
重机骑士“超速48公里”遭拍照!质疑警暴口角 警怒呛:没看过坏人?
4.完整新闻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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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张姓男子昨(8)日下午骑红牌重机行经太平区太堤西路时,因自己超速又发现
有警车在场执行“移动式测速照相”,男子又绕回头、拿手机猛拍员警,且质疑警方设置
的警告标志不明显,属隐匿性执法。不料双方爆发口角,一名员警被激怒后回应“你没看
过坏人吗?”,引发热议。
据悉,张男当时骑红牌重机行经太堤西路时,发现有员警在场执行“移动式测速照相”,
他认为警方设置的警告标志“警52”不明显,质疑警方隐匿性执法,便绕回头、拿起手机
对着一名叶姓员警猛拍。
叶员见状后回应“你录阿!”、“我讲话就是这么大声!”,还回呛“你没看过坏人吗?
”,另名员警则不断劝阻,且提醒张男“不要妨害公务喔!”,对此张男也回击表示,“
警察态度是这样的吗?”、“不要碰我!”,双方爆发激烈口角。
事后太平警分局回应,8日下午2时30分许,警备队、坪林派出所员警在太堤西路上,联合
执行移动式测速照相勤务,由于该路段速限为40公里,但张男却以时速约88公里骑过,明
显超速48公里,属危险驾驶行为,已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0条规定举发,可处新台
币1万2千元至3万6千元,并施以道安讲习外,车主并吊扣牌照6个月。
至于张男认为警告标志“警52”不明显,质疑警方隐匿性执法,对此分局表示,符合道路
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定,若有异义,可循行政司法救济管道申诉。另外,警员回呛张
男部分已予行政处分,并加强员警执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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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先检讨速限好吗 路那么窄 一边是住宅一边是休憩区 又有弯道的地方40合理吗
用自由速限(*)定速限比较没争议
注1: 某族群的自由速限是他超速时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