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内政部是不是违反中华民国宪法了?

楼主: NARUTO (鸣人)   2024-12-06 22:33:08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 11 条
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
第 2 条
本条例用词,定义如下:
一、台湾地区:指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及政府统治权所及之其他地区。
二、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
三、台湾地区人民:指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四、大陆地区人民: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之人民。
从这样来看
大陆地区依然是我们中华民国的法定领土
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非法占据大陆地区的伪政权
内政部要大陆配偶放弃对中华民国而言根本不存在的中共国籍
就意味着承认中共,也就是纳敌通匪
用行政命令去解职来自大陆地区的公务员的职务根本是违法违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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