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前大法官黄虹霞:宪诉法修法若通过 侵害

楼主: zhanguihan (han)   2024-11-30 09:19:49
※ 引述《ip001 (ip)》之铭言:
: ※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黄虹霞表示,大法官法定员额就是十五人,三分之二的比例没有变,也就是十位大法官
: 才
: : 可以开会,若不足十人就不能开会。
: : 黄虹霞说,七位大法官在十月底因任期届满退任,目前是八名大法官还在运作当中,而
: 且
: : 是可以运作,因为是采“现有员额”,开会没有问题。若翁晓玲等人提出的修正案通过
: ,
: : 现有员额改为法定员额,宪法法庭将无法开会,就会瘫痪宪法法庭。
: : 黄虹霞示警说,据统计,大法官受理的案件有九成八是人民申请的案件,也就是人民需
: 要
: : 大法官来保护其基本权,若宪法法庭整个“被瘫痪”、无法运作,谁来保障人民的基本
: 权
: 第 30 条
: 判决,除本法别有规定外,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评议,大法官现有总额
: 过半数同意。
: 要找目前宪诉法规定,以“现有”总额的人数为基准
: 那假设说,大法官因故只剩下三名大法官在任
: 这三名大法官就能解释宪法
: 寡头大法官不用以高标准的规格来看待解释先发这件事,我也佩服这名前大法官的独裁思
: 想了
: 民主制度,就是需要有平衡和制衡
: 更极端一点,如果只剩下一名大法官可以解释宪法
: 那这名大法官是不是就可以解释民主宪法的总统的产生,唯有赖清德一人有参选的权利
: 并解释总统当两任的规定,违宪
: 赖清德得连选连任
: 是不是最后这名大法官直接解释
: 中华民国其实真正的国名叫台湾共和国
: 总统就是皇帝?
: 宪法是国之根本,本应该就用高标准去解释
: 提高到原有员额大法官,三分之二人数通过释宪案
: 到底有什么问题?
主要是大法官由总统提名,以现在的情况有7位大法官需要赖皇提名。
如果照国民党翁晓玲的修法,只要赖皇耍赖不提名,只剩8位大法官永远开不成宪法诉讼。
那这8位大法官就坐领干薪直到他们任期结束为止。
你说赖皇一定会提名?拜托,他连要去个立法院做个国情报告都要推三阻四,
哪天发现宪法诉讼对他不利就死不推大法官,不让宪法诉讼开起来,反正不推人总统也不会被处罚。
宪法诉讼法修法核心不是在现有还是原有总额数量打转,直接规定最少就是要8位大法官才能开宪法诉讼。
且根据最近大法官对于死刑的释宪结果,更可以要求参与宪法诉讼的大法官要达到一致决定才能做出判决。
这样还可以避掉什么三分之二人数等可以让绿共操作的空间。
最后,还有一个要修法的地方是删除司法院组织法第四条第一项第六款:
第 4 条
大法官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曾任实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绩卓著者。
二、曾任实任检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绩卓著者。
三、曾实际执行律师业务二十五年以上而声誉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审定合格之大学或独立学院专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讲授法官法第五条第四
项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专门著作者。
五、曾任国际法庭法官或在学术机关从事公法学或比较法学之研究而有权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学,富有政治经验,声誉卓著者。
就是有第六款,蔡先皇才会提没当过法官,只当过律师的尤伯祥当大法官;
甚至赖皇敢提名姚立明这货色也是因为有这个后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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