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ME (我的文最废)》之铭言:
: 大家好,
: 小弟文组学店,
: 如果在菜市场口下跪发香烟,
: 走过去大家都可以吐口水或是尿尿,
: 这样可以原谅她吗?
: 她改过自新了,可以回去当简任官了,
: 做人不要太绝,
: 好不好??????????????????
干什么求原谅,按照台湾人的尿性,没一个月就忘光光了啦。
免职又如何,事后去行政法院打个官司就回任了。
板桥国中教师逼到学生跳楼案,现在还不是一样好好在当教师。
桃园警包庇同事酒驾撞死女大生案,还不是一样在当警察。
这两个还都是闹到蛮大的案子,且监院或法院证明了有过错的案子。
但风头过了还不是好官我自为之。
反正风头时缩起来,任人嘴上发泄一下,等风头过了再来处理就好。
道歉,大可不必了,反正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