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嘉市府10楼广场全裸涉公然猥亵 挨罚6000元
(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17日电)
服装设计师林姓男子被控5月间在嘉义市政府缴税后,搭电梯至10楼广场,全身赤裸,被
发现报警函送并起诉,涉嫌公然猥亵罪嫌,嘉院判处罚金6000元,缓刑2年,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简易判决书指出,自述硕士毕业、从事服装设计师工作的林姓男子今年5月
10日上午至嘉义市政府缴纳税金后,搭乘市府电梯至10楼广场,因见广场宽阔而感到心神
舒坦,竟脱光全身衣物,全身赤裸而裸露生殖器,其他人发现报警时,林男已逃离现场。
警方循线通知林男到案说明后,依公然猥亵罪嫌函送法办,嘉义地检署侦结起诉。
嘉院审酌林男意图供人观览,在嘉义市政府广场于日间办公时间公然进行猥亵行为,所为
实在不该;惟考量于警询及侦查中否认、于准备程序中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并衡量
无前科,判处罚金新台币6000元,如易服劳役,以1000元折算1日。缓刑2年,可上诉。
(编辑:戴光育)11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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