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快讯/陈启昱通缉照曝光!涉掏空台盐11亿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4-11-12 13:08:01
※ 引述《youhow0418 (ㄈ87b3)》之铭言:
: 昨天被新闻爆料后下午才紧急发文
: 陈启昱逃亡已8天!查缉专刊还没制作 刑事局:尚未接获检方请求
: 刑事局:南检今下午才函文
: 陈启昱“查缉专刊”至今未上网的事情于今下午曝光后,随即掀起讨论。争议发酵后,台
: 南地方检察署书记官今下午火速联系刑事局侦查科承办人,表示将以电子文函发。
: 这是他2016的照片
: https://i.meee.com.tw/6LCac78.png
: 昨天晚上紧急上架的查缉照片
: https://i.imgur.com/Dd1tlUb.jpeg
: 这是帮他选骨灰坛要用的照片吗?
: 昨天记者还有问护照要不要注销
: 注销陈启昱的护照,刑事局表示注销犯嫌护照的权责在于检察官,需由检察官发文向外交
: 部申请注销,并非刑事局的权责范围。
: 昨天下午南检都紧急发文了,护照注销怎么不一起处理?
: 搞成这样南检还有脸说是南院腐败,根本一样烂。
目前换成:
https://i.imgur.com/hiYbMl4.png
感觉上似更贴合现实,但情景如何仍有待未来考证...
而另外一件事,整个事情已经搞到法院无从认定,台南地院本日以“一一三年度声羁更一
字第五号”刑事裁定“声请驳回”了...
内容略以:
一、声请人检察官于民国一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以被告涉犯公司法未缴纳股款罪、商业会
计法之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利用不正方法致使财务报表生不实结果罪、刑法之使公务员
登载不实罪、证券交易法之使公司为不利益交易罪、特别背信罪等罪嫌重大。又证券交易
法之罪嫌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足认为有逃亡及湮灭、伪造、变造证
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为由,声请羁押并禁见、通信。本院于一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讯
问后,认犯罪嫌疑不足,而以一一三年度声羁字第五五一号裁定被告请回,嗣声请人于二
十五日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于一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以一一三年度侦抗字第
二八四号裁定撤销原裁定并发回本院,合先叙明。
二、本案原裁定经撤销发回后,本院订于一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下午二时开庭,嗣因康芮
台风来袭,台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均宣布停止上班而顺延至翌日(一日)开庭,惟被告并
未到庭,本院同日依法嘱托台湾桥头地方检察署代为拘提被告,惟拘提无著。且被告已于
一一三年十一月四日经台湾台南地方检察署发布通缉,迄今未缉获,显已逃匿,本院无从
依法讯问被告。是声请人于侦查中声请对被告羁押,因情事变更,不能准许,应予驳回。
本件裁定见解与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法律座谈会刑事类提案第
三十二号研讨结果相同。另本件可俟被告通缉到案后,再由声请人依法向本院声请羁押,
并此说明。
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
但外界的舆论应不会止息,要如何解决,得依赖关系单位的智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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