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至少两次收贿?律师示警“难逃最重无期徒刑”:没例外
TVBS / 编辑 黄洁文 / 责任编辑 编辑组 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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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京华城案风暴续烧,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至明(2025)年1月4
日,《镜周刊》爆料,检调查到柯文哲在市长室收1500万元现金贿款,而其另一处收贿地
点是京华城的动土典礼。律师黄帝颖认为,柯文哲至少两次收贿犯行,难逃最重无期徒刑
的“违背职务收贿罪”。
《镜周刊》报导,裁定理由直指柯文哲在市长室收受京华城前董事长沈庆京1500万元现金
贿款,另一处收贿地点则是京华城动土典礼。黄帝颖在脸书发文表示,法官认定柯文哲有
具体收受沈庆京贿款的事实,并在京华城争取放宽容积改建的程序中,发挥市长的“实质
影响力”护航,在每个阶段全都有收钱。
黄帝颖列举,柯文哲至少两次收贿犯行,在法律上难逃最重无期徒刑的“违背职务收贿罪
”:
1.朱亚虎认罪行贿210万元,近十年贪污判决,只要行贿罪被告认罪,收贿被告均重判,
无一例外。
2.在市长室收贿小沈1500万元,检廉破解柯文哲USB小沈1500是1500万元现金,并循线查
出柯文哲收贿1500万元的时间及地点,证据足以说服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更载明在裁定
理由。
黄帝颖直指,柯文哲拒绝提讯及橘子潜逃都成延押理由,柯文哲指示橘子潜逃的笔迹鉴识
还原,足证柯超前部署串证灭证,如同必须羁押的铁证。
《TVBS》新闻提醒您: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