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这篇回一下
先不说我的职业(反正是跟劳动条件相关)
如果双方一开始有约定台风天会给薪
不管是契约约定,工作规则约定,或是一直以来都有发(约定成俗)
当雇主开始片面取消时,就可能会构成工资未全额的违法,(劳基法第22条),或是劳工
可以片面依雇主违反劳动契约去终止契约并要求给资遣费(劳基法14-6)
前者没改善可不停申诉,申诉到老板补钱为止
但是实务上真的有劳工这样干吗?
以第一种申诉来说,劳工匿名检举,通常到现场访谈劳工,劳工也不敢说实话,最后不了
了之,如果是后者,就是老子不干了,调解到底跟上法院要就对了
至于雇主端要怎么做才不会违法呢,简单,把个别同意书发下去,协商同意以后改成不支
薪,就看你肯不肯签囉
不签是吧,好喔,我还是发薪给你,但是之后会怎样?我不知道XD
总归来说,雇主要给薪是好事啦,但是台风也不是他们叫来的对吧,也是有经营的压力,
也许以后会看到比较多,放一天会给,2天开始就不给的老板了
基本上没特别约定,以前就不给的,是不会违法的
然后,没给的还是很多低
各县市都有啦
※ 引述《torrestam (你永远不会独行)》之铭言:
: 认真问
: 肥肥除了大学在餐厅打工领时薪外
: 当完兵出社会就直接做办公室社畜
: 到现在也快满20年
: 待过的公司再烂
: 台风假也会给全薪
: 所以看板上一堆人哀嚎放假没薪水
: 一直都觉得只是嘴砲,怎么可能
: 直到今天老板在管理会议上说公司之后放假不再支薪
: hr也表示没有违法
: 才惊觉是真的……
: 有人也是今年突然遇到转变的吗
: +1给一下安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