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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去查判决书还真的有
”再被告自陈具有高中毕业之学历,已退休,及其已婚,育有3名成年子女,
现与妻子、2名儿女、弟弟一家人同住,其母亲已过世等智识程度、生活状况“
已退休+育有三名成年子女还干这种事情?
"复有辩护人提出台湾桃园地方法院113年
度诉字第1273号民事判决、被告已将76万元存入帐户之存摺影本为证
(见本院卷第85页至第88页、第111页至第113页);
惟告诉人及告诉代理人均表明告诉人无和解意愿,希望法院重判被告,
纵被告依上开民事判决认定之金额给付,亦不愿原谅被告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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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己懒叫这么困难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