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我们没义务遵守判决” 翁晓玲:按大法

楼主: ip001 (ip)   2024-10-26 16:35:45
※ 引述《WesleyDoge (可爱的狗勾)》之铭言:
: 民国73年1月27日所做成的释字第185号解释文节录:
: 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为宪法第七十八条所明定,其所为之

: ,自有拘束全国各机关及人民之效力,各机关处理有关事项,应依解释意旨为之,违背

: 之判例,当然失其效力。
: 翁立法委员是不愿面对,还是害怕想起?宪法法院所做成的判决本来就可以拘束各机关

: 不懂宪法的人讲公法问题,果然还是太难了呵呵呵
大法官解释拘束归约束啊
又没说立法院不遵守大法官解释要处多少年的刑责或罚锾
依照这次大法官释宪的精神来看
行政院对于立法院而言是负政治责任
没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所以官员可以在质询的时候说谎
很ok啊
反正,行政官员说谎说多了,到时候投票换一个执政党来执政
同理,立法院对于大法官释宪
没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立法院不遵守大法官释宪案
到时候人民不爽,再用选票教训立法委员而言
这批司法院大法官想要用大法官释宪凌驾于立法院,是想搞司法独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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