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前竹市长林智坚不满记者指涉贪 求偿20万

楼主: Oisiossos (LV.1初心者)   2024-10-15 09:00:21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15日电
3.完整新闻标题:
前竹市长林智坚不满记者指涉贪 求偿20万败诉
4.完整新闻内文:
2024/10/15 08:38
(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15日电)前新竹市长林智坚因不满联合报2名记者报导其任内卫生
局科长涉贪,认为已损害其名誉,提告求偿20万元。士院审理后认为,报导内容未针对林智
坚个人,判决林智坚败诉,可上诉。
林智坚主张,张姓与黄姓记者于3月撰写“独/新竹市府惊传检廉搜索 林智坚时期卫生局前
科长涉贪遭声押”报导,无视他已卸任市长,仍在标题中刻意与他连结,且此篇报导中省略
了他对此案的处理作为。
林智坚认为,张姓与黄姓记者的报导未尽查证义务,已经贬损其名誉,因此向2人提告求偿
新台币20万元,及于联合报头版刊登启事1日。
对此,张姓与黄姓记者答辩指出,报导前分别向新竹地检署、新竹地方法院及新竹市卫生局
求证后撰写;林智坚自民国103年至111年任职新竹市长,而涉贪科长收贿期间为106年至110
年,确实为林智坚任内,因此报导内容属实。
张姓与黄姓记者表示,报导内容依据受访单位提供的资讯客观描述,并无影射不实之处,且
属公共利益议题,应属可受公评范畴。
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此篇报导刊登时新竹市长为高虹安,但涉贪案件的相关行为
发生在林智坚任期,且报导中已提及新竹市府主动发现不法并报请廉政署侦办的回应,并未
针对林智坚个人,难认报导有贬损林智坚的名誉。
士院指出,林智坚所提出的PTT网友评论等证据,属于网友针对新闻报导自行衍生的解读及
评论,无法将责任归咎于撰稿的张姓与黄姓记者,因此判决林智坚败诉,仍可上诉。(编辑
:张铭坤)1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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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4eV10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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