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说法律上两岸是两个主权独立国家,互不隶属。
我纯好奇,哪个法律说的?
台湾地区法律、大陆地区法律、以及国际法,现在都是两岸同属一个主权中国的法律框
架。
甚至,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同时承认两岸是两个主权国家并同时建交的。
甚至,和台湾建交的国家也是和整个中国的代表建交。
甚至,乡民当作护身符的台湾关系法,也只是美国国内法,而且通篇说的是台湾统治当
局,把台湾视为一个政治实体,也没把台湾当主权独立国家,也没挑战一个中国的法律
框架。
连AIT都只是民间团体,不属于驻外国的外交机构。
这不睁眼说瞎话吗?法律上,两岸从来都是一个主权国家,祇不过因为内战,两个政治
实体分治而已,台湾地区从来没有独立于大陆地区的独立主权。这就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