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柯文哲的情况跟当年前时力党主席徐永明可能类似
所以他这次被关的机会是很高的
判决书在这里,有兴趣可以看一下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671739-def84-1.html
1.双方因而达成徐永明以其协助办理东吴大学公听会之职务上行为为对价,
换取以“政治献金”为名义包装之贿赂期约。
2.惟因徐永明就合办公听会、共同发文之意愿因故改变,而未合办该公听会,
亦未发文邀请经济部派员出席,仅借用立法院红楼101会议室并于公听会当日
出席发言5分钟;李恒隆亦因东吴大学公听会成效不佳,徐永明亦未依承诺履
行,故寻求会面徐永明了解议价空间并确认双方未来之合作关系后,始愿付款
。嗣经多方联系,李恒隆因误解徐永明不愿收受其“政治献金”,故终未交付
贿赂予徐永明收受。
他们两个案子接近的地方是
1.他们的行为正常人可能看不出来那里构成犯罪
徐永明合意之“合办东吴大学公听会”、“出席该公听会”,自属行使其质询权之
一环,而为其职务上之行为;至于“借场地”则属有助于公听会召开之辅助行为;
而“以办公室名义发函邀请经济部出席该公听会”,实等同要求经济部出席接受质
询,要属与其职务密切相关之附随行为,且对经济部出席与否之决定自有影响之可
能性,均堪认为其职务上之行为。
这个解释有无道理可受公评啦,我个人是认为法官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甚至徐永明根本没请经济部官员出席,就借了场地、说了5分钟话
啪~7年4个月
那柯文哲呢?利用市长职权,要求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加速京华城进度不要拖
这样可以判几年呢?
2.钱根本没进自己口袋
柯文哲的民众党至少还拿到政治献金,徐永明真的连钱都没看到他们从头到
尾都没有收贿的意图,政治献金捏。
这个钱根本就不会进自己口袋,如果有违法使用政治献金,洗到自己口袋是
一回事。但连政治献金都没看到就可以判期约贿赂,我想这次司法又将捍卫
台湾的民主进步价值了
最后强调三点
1.我为徐永明感到不平,对他而言就是选民服务加政治献金募款,我承认
我是法盲,所以我看不出他做错了什么。
但我为现在的时力感到不齿,徐永明肯定很后悔为了这个小绿党要被抓去关
2.在跟徐永明的同样标准下,我认为柯文哲是无法过关的,但在同样标准下
蓝绿是一定没办法通过检视的,整个能源政策跟云豹能源的政治献金,都不
知道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了。
企业透过政治献金合法的去影响政策走向算是民主社会的必要之恶,结果这
个必要之恶到在野党就要绳之以法,到执政党就是一切合法、谢谢指教、不
然你去告。
3.无论如何柯文哲关定了,民进党跟赖清德从520后在各种方面的表现就是要
激起对立。他们知道投票会输,它们的选择不是向第三势力妥协合作,而是
直接鱼死网破。我甚至怀疑行政院就是故意不编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补偿条例的
预算,好让蓝白退回预算,让他们操作对立。而不断不断的北检媒体的谣言
为的也是巩固柯文哲贪污的形象,好减少他们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以司法
迫害政敌时民众的反弹。
铺陈都做到这里了,怎么可能不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