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黄佳琳
3.完整新闻标题:
台商被控私运24公吨中国牡蛎 法官发现海关“看图说故事”判无罪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佳琳/高雄报导〕从事水产批发的曾姓男子从中国进口24000公斤牡蛎来台,被
海关认定为管制的“冷冻生鲜牡蛎”,但曾男辩称牡蛎有用盐水醃制,非属管制品,法官
发现,该批牡蛎已被国人吃下肚,海关人员并未查扣该批牡蛎,而是事后根据曾男提供的
牡蛎照片“看图说故事”认定他有走私行为,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判曾男无罪。
判决指出,2021年9月,曾姓男子花了166万余元,向中国杨姓男子购买24000公斤一批牡
蛎,并在进口报单的货物品称填写“FORZEN SALTED OYSTER MEAT(调制或保藏牡蛎)”
,并于同年9月27日进口来台。
隔年1月,曾男再把这批牡蛎以196万余元卖给林姓大盘商,林姓大盘商又把牡蛎全数卖给
渔市场摊贩,让国人吃下肚;高雄关人员事后发现,申报价格太低与市价落差过大,立案
追查后,发现牡蛎已销售一空被国人吃下肚,高雄关人员要求曾男出示该批牡蛎的照片,
曾男以电子邮件寄出照片后,海关人员在没有查扣到牡蛎的情况下,“看图说故事”认定
牡蛎外观饱满,不像被盐水醃制过出现脱水情形,因此将曾、林两人送办。
高雄地院审理时,曾男强调,进口这批牡蛎是放在与海水盐度相同的盐水保质避免腐坏,
算是加工后的“调制牡蛎”,不算管制品;而林男也坦承有卖这批牡蛎给摊贩,法官认为
,高雄关人员并非研究水产品(含牡蛎)加工或盐制专门人员,也不是专业鉴定人员,有
没有能力以目视方式直接判定进口货物非经加工或盐制,已存有疑问,加上高雄关并未查
扣该批牡蛎,仅凭进口货物照片外观就判定牡蛎为管制品,难以认定曾男涉犯私运管制物
品进口、林男贩售走私物品罪,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判两人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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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全部卖光吃下肚 那就没证据了 查无不法 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