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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东森
2.记者署名: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看谁拔枪快”北市警遭同事举枪瞄准吓坏 开庭表示原谅
北市北投警分局陈姓警员因10年前与余姓同事在关渡派出所起口角,陈竟拔出警枪后拉动
滑套,并持枪对着余男,所幸遭其他员警制止,当年也依行政调查,2员警遭处分申诫。
孰料,全案因民众检举,分局赶在追诉期期满移送,陈被依恐吓罪起诉。士林地院今开庭
,陈否认犯行,已退休的余则当庭表示原谅。
2013年间,余姓警员因违规使用警用机车而有登载不实的问题,当时为业务承办代理人的
陈员要做笔录,双方爆发口角,余呛“不然看谁拔枪比较快”,陈就拔枪拉滑套,并将枪
口对准他,他当下也吓坏赶紧闪到一旁,视线也不敢对着陈,后来廖姓同仁就跑来把枪拿
走。
对此,北投分局指出,本案是民众检举102年本分局员警不当使用警枪的妨害自由案,分
局依法进行调查及函请地检署指挥侦办,经士林地检署侦查后以恐吓危害安全罪嫌起诉,
分局后续将等审理结果从严追究考核监督不周责任,以维风纪。
今法院开庭审理,陈声请时任分局督察组组长的李苍宪(现为信义分局长)到庭作证。陈
辩护人问“余员有说会害怕,要提告吗?”李回,调查报告内有说,被告是依法调查,因
为他当时是警用汽、机车业务职务代理人,一切合乎职责,至于余员是否违规使用则由分
局处理。
审判长问“当时为何没移送?”李解释,没造成人员伤亡,陈员虽有拔枪,所以经行政调
查后,陈员2支申诫、余员则1支申诫,若刑事责任确定的话,要再询问人事单位有无追溯
期,再依审判结果惩处。
陈员则否认犯行,余员今到庭还原当时情况,更表示要原谅昔日的同事。全案辩论终结,
本月26日下午宣判。由于恐吓罪为非告诉乃论之罪,就算双方和解撤告,被告则有机会获
判缓刑或易科罚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18/2819222.htm#ixzz8mAmvfK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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