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opper594 (世界のももクロ No.1!!!)》之铭言:
: 北检火速出炉泄密案新闻稿 媒体人一看“工作时程表”惊呼:到底查了什么?
这位媒体人会有这个疑问其实也是合理的,
毕竟现在台湾只有NCC这个主管机关。
但首先,让我们看一下NCC的业务职掌是什么?
以文中提到的内容,主要是和电台与内容事务处有关,
而该处的职责包括:
一、频道、电台事业设立及服务评鉴之管理。
二、频道、电台事业费率、品质及商业条件等之审议。
三、频道、电台事业营运管理法规订定、修正之研拟及竞争秩序之维护。
四、媒体识读、公民自主管理媒体环境之培力策进。
五、传播内容问责、自律之推动。
六、传播内容涉及弱势权益增进、多元文化提升相关措施之规划协调。
七、传播内容分级及防护机构之监督管理。
八、传播内容管理法规订定、修正之研拟。
九、国际及境外传播内容之合作交流。
十、其他有关频道、电台事业及内容监督管理事项。
洋洋洒洒,但是各位注意到了吗?
没错,这个牛头不对马嘴的新闻稿和传唤侦讯时间,并不是NCC能处理的范围。
问题就在于台湾并没有(或者说,还没有成立)真理部。
如果设立的真理部,那么纪录司(Record Department,或称Recdep)便可以修改文献,
譬如:找出并收回当天的《中央社报导》或者《北检新闻稿》,加以修改,
如此,不管是北检或者新闻上的消息,便会始终正确。那么乡民的疑虑也自然不存在了。
目前因为没有这样的单位存在,对于发布内容的修改-
譬如,将错误的“1500万”修正为“1500”,
就有赖相关单位自律、自发处理。
如果各位也希望目前的媒体乱象能够被纠正改革,成立真理部,实在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