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好奇Google 了一下第34-2条
感觉有一个前提是 都市计画范围内屋龄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之公寓大厦合法建筑物
好奇京华城到底有没有符合30年以上五层楼以下的公寓大厦合法建筑物阿?
对京华城实在不是很熟,太难到没去过
感觉他好像是商场?但是他本身的建物目的到底是不是商场或是公寓大厦?
第 34-2 条
”都市计画范围内屋龄三十年以上五层楼以下之公寓大厦合法建筑物”,经所有权人同意办
理原有建筑物之重建,且无法划定都市更新单元办理重建者,得依该合法建筑物原建筑容积
建筑;或符合下列条件者,得于法定容积百分之二十限度内放宽其建筑容积:
一、采绿建筑规划设计:建筑基地及建筑物采绿建筑设计,取得候选绿建筑证书及通过绿建
筑分级评估银级以上。
二、提高结构物耐震性能:耐震能力达现行规定之一点二五倍。
三、应用智慧建筑技术:建筑基地及建筑物采智慧建筑设计,取得候选智慧建筑证书,且通
过智慧建筑等级评估银级以上。
四、纳入绿色能源:使用再生能源发电设备。
五、其他对于都市环境品质有高于法规规定之具体贡献。
县(市)政府办理审查前项条件时,应就分级、细目、条件、容积额度及协议等事项作必要
之规定。
依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办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项规定申请放宽建筑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