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1208万元贿款 国民党前和美镇长起诉延押
台湾时报
记者周为政彰化县报导
涉嫌收取一二○八万余元贿款,让一件被搁置十五年的祭祀公业土地派下全员证明书,
在短短十天内就准予核发,这块祭祀公业土地也顺利以近二亿元价钱出售,在押的阮厚爵
,移审彰化地院,经法官讯问后裁定继续羁押、禁见和通信。
本案被告除阮厚爵外,还有阮的姚姓司机、公所黄姓课长、陈姓课员和赖姓、陈姓牵线
人共六人,检察官并向法院声请没入阮厚爵不法所得的一二○八万元和土地出售的一亿九
九一二万元。
彰检起诉指出,阮厚爵自民国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一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止
,担任和美镇长,因一件祭祀公业设立登记及八名派下员,自九十四年起向镇公所申请核
发派下全员证明书,因派下权之争,八名派下员向法院起诉三十六名派下权不存在,终经
法院判决确定,但八名派下员于一○○年再申请核发派下全员证明书,因未符法律规定而
受阻十余年未果。
一○七年间,八名派下员委托赖姓和陈姓申办,二人为使祭祀公业土地顺利出售,竟与
阮厚爵达成从报酬中提拨三成给阮的协议,作为违法通过祭祀公业申请案的对价。
起诉指出,赖嫌提出申请后第七天,即一○九年六月十二日,民政课陈姓承办人和黄姓
课长,均知违背法令,但在阮厚爵镇长催促下,竟未经公告三十日程序,致祭祀公业其他
派下员无从异议,黄课长于一○九年六月十五日二层决行准予核发祭祀公业派下员名册、
派下全员系统表及不动产清册,致本件申请案因法律规定受阻十五年后,因阮嫌违背职务
行为而得于申请后短短十日内获得核发,一○九年九月二十二日,以总价金一亿九九一二
万元代价,将土地卖给某建设公司,阮厚爵获取一二○八万余元贿款。
阮嫌将部份贿款藏在住处保险箱,部分供股票买卖,逃漏所得税款三○一万余元,涉嫌
洗钱和税捐稽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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