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江妈炒房团”涉诈贷2.7亿 主嫌等13人

楼主: TPDC (Anxuan)   2024-09-11 23:20:09
“江妈炒房团”涉诈贷2.7亿 主嫌等13人遭起诉
CNA 113.9.11 记者高华谦
全国规模庞大炒房团“江妈炒房团”涉诱骗民众买房,并指示买家制作不实文件向银行诈
贷约新台币2.7亿余元。新北地检署今天依违反银行法、诈欺等罪嫌起诉江姓主嫌等13人

检警调查,江男与已过世的廖姓妻子及韩姓、蓝姓女子共组“江妈炒房团”,于台北市、
新北市等地与不同建商合作,签署不动产代销合作契约,协助各建商销售不动产并从中赚
佣金;刘姓父子则是某建设公司董事长与董事。
检警查出,民国104年起,“江妈炒房团”与刘姓父子合作,约定由“江妈炒房团”销售
刘姓父子建设公司在新北市板桥区、永和区等建案余户。
检警调查,韩姓、蓝姓女子负责招揽买家并多次开说明会与投资讲座,江男与廖女担任讲
师,向投资人佯称“低头款买房,建商2年无息借款,1年后房价上涨可协助转增贷,增贷
还款予建商”“与银行关系良好,可协助获取高成数贷款”等,吸引投资人购买建案。
检警追查,“江妈炒房团”成员为让买家成功向银行申贷,竟自行伪造或指示买家制作失
效定存单,或协助填写、制作不实资料供贷款人员审核,成功诈贷。
检警查出,待买家取得贷款或购买建案后,刘姓父子即要求客户就未清偿屋款签订“无息
贷款合约书”向建设公司借款,及签发借款金额1.2倍商业本票,并自廖女取得买家个人
印章后,未经买家同意即委由不知情代书向地政机关办理最高限额抵押权设定登记,若2
年借款到期买家无力还款,刘姓父子就向法院声请本票裁定房屋拍卖,导致买家丧失房屋
所有权。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今天侦查终结,依涉犯银行法、组织犯罪条例、刑法伪造文书、加重诈
欺等罪嫌起诉江姓主嫌、炒房团成员、建商与人头屋主等13人。(编辑:张铭坤)
1130911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911037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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