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急着赞成或否定这个新闻
反而是从这则新闻可以看出,
检方渴望达成的条件是:
1.京华城本身被认定违法
2.京华城议案参与者被认定有不法。
由于第一个真的不容易达成,台北市政府已经说明程序合法
检察官就算啦,有办法跟法官上下交贼,
还得法官另案再针对案子本身去调查,这太难了。
因为讲起法规或程序不可能小心过公务员。
所以检察官急着该往其中参与的人有不法,尤其是金钱收受。
但是这样一来,就算应晓薇真的有收对价关系的钱,
要怎么查明都委会以及相关单位中间的人都有收钱呢?
更不要说应晓薇那边被指控的四千多万
要说分给都委十几个成员绝对不够,
所以要直接跳着办,要去证明老大,也就是柯文哲有收钱。
但是就算老大收1500万,而无法参与决策的议员却可以得到四千多万
这本身说服力又还是不够,所以还要再想法子找其他钱去补足说法。
但是目前从媒体的态度看来,想办法落实这一千多万是收贿,
是重中之重,不然会落得两头空。
看得出很急啦。